标和著名商标有差异稻香村南北级 驰名商之争再次晋
(原标题:南北稻香村之争再证驰名商标之弊)。稻香
中秋节接近 ,村南次晋南北稻香村之争却再次晋级。北之标和9月22日,争再著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北京稻香村诉姑苏稻香村在电商渠道运用“稻香村”标识侵权一案作出裁决,名商要求北京苏稻食物工业有限公司 、商标姑苏稻香村食物有限公司应立即中止在京东商城 、有差异天猫商城等电商渠道出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稻香糕点等产品。(9月25日《经济日报》)。村南次晋
事实上 ,北之标和“南北稻香村”商标胶葛 ,争再著名实为知识产权之争,名商并与商标权和“驰名商标”严密相关。商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为,有差异北京稻香村公司作为“稻香村”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稻香一起考虑根据其提交的相关根据该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具有较大可能性 ,其能够以此作为权力根据提出行为保全申请 。为此 ,法院作出裁决,要求北京苏稻食物工业有限公司 、姑苏稻香村食物有限公司应立即中止在电商渠道出售带有“稻香村”标识的糕点等产品。
可见,“南北稻香村”商标胶葛的背面,折射出了“驰名商标”之弊。众所周知,自2001年面世以来,“驰名商标”已被商家利用了16年之久; 以至于,在顾客眼中 ,“驰名商标”便是一种荣誉称号,是产品优质和名牌的标志。能够说 ,对“驰名商标”的爱崇 ,在顾客心里现已根深柢固 。特别是,商家视“驰名商标”为获利的法宝。据商标管理部门介绍 ,“驰名商标”在《商标法》修订中出现时,原意是对其扩展商标维护规模,能够跨类别 、跨范畴施行更好地维护 ,避免被侵权“傍名牌”,而并非一个荣誉称号。但现实情况却是,“驰名商标”存在被乱用现象 。
已然“驰名商标”的功用已被异化,非但未能起到维护商标、避免侵权的效果